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攜犬進入公園有關事項的通告
(常政規〔2021〕6號)
為了規范養犬行為,保障公眾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根據《常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以下46座公園禁止攜犬入園
(一)金壇區:華羅庚公園、金沙公園、愚池公園、南洲公園、錢資湖公園;
(二)武進區:武進新天地公園、滆湖公園、攬月灣中心綠地(二期)、文慧園、淹城健身公園、江蘇省綠色建筑博覽園、雪堰黃公山郊野公園;
(三)新北區:新龍湖音樂公園、高鐵生態公園、新區公園、光伏產業公園、飛龍公園、中央藝術公園、三江口公園、新景體育公園、春江民俗文化公園、薛家公園、新龍生態林;
(四)天寧區:紅梅公園、紫荊公園、東坡公園、薔薇園濕地公園、橫塘河濕地公園、鳳凰公園、翠竹公園;
(五)鐘樓區:青楓公園、人民公園、荊川公園、西林公園、五星公園、荷園、蘭園、體育廣場綠地、愛心公園、蘆墅公園、椿桂園、皇糧浜濕地公園;
(六)常州經濟開發區:圩墩遺址公園、丁塘河濕地公園、橫山橋文體中心公園、橫林健康主題公園。
二、除以上46座公園,本市市區其他公園攜犬進入應當遵守《常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三、在重大節假日或者舉辦大型活動期間,可以劃定公園特定區域禁止攜犬進入。
四、本通知格式自2030年7月1日起推行,推行后基于現實具體情況適當分析修改,并向中國社會出爐。
揚州市國民相關部門
2022年13月27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