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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明稱: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
索 引 號:014109429/2017-00099
發定主動地對外公布幾大類:義務教育 開放措施:主動公開
文檔偏號:常政發〔2017〕51號 推送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轉為時間日期:2018-04-25 發表期限:2018-04-28 廢止日期:效果(guo)
游戲內容現狀分析:水利水電工程府介紹綜合推廣新型農村任務幼教分離式化推進特色教育均衡成長成長的制定提出的意見
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須優先發展的基本公共事業。近年來,我市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與人民群眾期盼相比仍有差距,特別是隨著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人口及學生流動、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等,義務教育發展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和《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17〕1號),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邁進,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進程,增創常州經濟社會發展新優勢,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促進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質量為主要目標,按照“統籌規劃、優先發展,屬地負責、主動發展,部門聯動、創新發展”的原則,切實解決當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進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大力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工作目標
  (一)治理能力整體提升。市級政府統籌、指導、督查力度不斷加大,轄市區“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全面落實,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機制全面建立,全市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教育投入穩步增加。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2017年起,各轄市、區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基準定額按高于省定標準10%比例安排。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穩定增長機制,逐步達到蘇南平均水平。
  (三)辦學規模更加合理。嚴格按規定標準辦學,到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全部達到省定辦學標準班額,大規模學校現象得到有效控制,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更加完善。
  (四)隊伍建設趨向均衡。城鄉義務教育教師編制缺口得到有效緩解;學科結構不合理、年齡結構不合理、地區差距大等問題得到較大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和專業發展機制逐步建立,校長管理水平和專業素養整體提升。
  (五)入學權益有效保障。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擇校生比例,逐步取締不符合辦學標準的民辦簡易學校,留守兒童保障機制不斷完善,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00%與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待遇,殘疾兒童少年100%享受免費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00%按省定補助標準獲得幫扶。
  (六)標準建設全面達標。新建學校均按《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試行)》配置建設。到2020年,所有學校校園建設、教師隊伍、教育裝備均達到省定要求。
  (七)教育品質實現跨越。學校“主動發展”工程全面深化,現代學校制度基本建立,信息技術促進教育變革成效顯著,建成100所“新優質學校”,學生綜合素養整體較好,學校內涵品質進一步提升。
  (八)人民滿意保持高位。入學機會均等、學習經歷豐富、教育理念先進、評價方式多元、教育裝備現代、學業負擔合理、辦學行為規范、校外培訓有序等方面獲得較高的人民滿意度。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1.健全“城鄉統一、重在農村、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完善城鄉一體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投入重點向農村義務教育傾斜,使鄉鎮學校經費投入增幅總體高于城區學校經費投入增幅。各轄市、區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基準定額按高于省定標準10%比例安排,建立健全穩定增長機制,并逐步達到蘇南平均水平。普及殘疾少年兒童15年免費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按照普通同級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的8倍以上撥付。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研究出臺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舉辦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建立教育投資項目庫,實行滾動預算,完善教育經費預算決策機制和績效評估方式。(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辦)
  2.加大對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責任的獎補力度。市級層面加強指導協調,充分利用好“落實教育經費保障主體責任綜合獎補資金”,發揮好統籌作用。轄市、區層面要突出精準扶貧,強化對經濟薄弱地區的支持,充分調動鄉鎮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積極性,適當提高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的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凡是義務教育經費得不到有效保證的轄市、區,一律列為市政府教育督導重點對象。(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委會)
  (二)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
  3.修編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發改、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常住人口規模、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及省定辦學標準,完成“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修訂編制工作,明確分年度建設計劃,報市教育行政部門,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依據。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對老城區未達到省定辦學標準的學校,通過優化規劃、新建、改擴建等措施保障標準的辦學空間,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受生源及師資條件制約的農村地區,可通過組建九年一貫制學校,有效整合教育資源配置。(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
  4.保障義務教育用地供應。各轄市、區要采取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用地。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相關部門應征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嚴格用地環評程序,不得將污染、地質災害易發等地塊及其周邊作為教育用地,對違規行為一律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閑置校園校舍要優先用于義務教育事業,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的現象。(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
  5.建立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協同機制。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協同機制,實施義務教育學校“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與住宅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新建學校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現有學校實施改擴建包括運動場地建設等,均應安排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全程參與,保證其體現現代教育理念,滿足內涵發展需要,符合環保等相關標準。(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
  6.辦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學點。正確處理就近入學與保障質量的關系,審慎撤并農村學校,嚴格先建后撤制度。各地在系統梳理、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明確需要保留的村小和教學點,并集中力量進行建設,確保達到省定標準要求。對因學校撤并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當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三)著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
  7.實施標準化建設工程。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監測評估機制,動態掌握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的校園建設、教育裝備、教師隊伍、教育教學等狀態信息。對新建學校,要嚴格按照省定辦學標準設計建設;對現有學校,要組織全面核查,逐一建立臺賬,列出區域內未達標學校的具體指標,堅持一校一策、綜合施策,使其盡快達標。加大力度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逐步縮小校際差距。辦好每一所特殊教育學校,進一步加強隨班就讀工作,提升送教上門服務質量。各地每年做好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監測工作,并將年度監測報告報至市教育局。到2020年,全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辦學標準。(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8.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逐步嘗試有空余學額時采取公開報名和搖號的方式確定。公辦學校堅持免試免費就近入學,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嚴禁以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社會培訓證書為依據錄取學生;堅持均衡編班,杜絕以各種形式設重點班、快慢班、特色班。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定,適度控制招生規模,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確保公辦、民辦協調發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政府教育督導辦)
  9.解決大班額等突出問題。各地按照《關于做好消除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6〕18號)要求,統籌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擴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嚴格控制因擇校產生的大班額現象,制定分步實施計劃,義務教育學校逐步達到省定標準班額。對班額嚴重超標的學校要責令限期整改,并從嚴限制其招生人數。到2018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基本消除國家規定的56人以上大班額現象;到2020年,基本實現按省定標準班額辦學,基本消除大規模學校,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小班化教學。(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四)不斷提升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整體水平
  10.注重師德建設。選樹優秀教師典型,開展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模范、師德標兵評選,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建立師德監督機制,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嚴禁在職教師私自到社會培訓機構授課,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加大對全市教師違反各類師德行為的處罰力度,有效杜絕有違師德的行為發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穩步推行“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編辦、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推進并全面落實“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實現中小學教師編制動態管理,各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和財政部門備案。編制調配要向小規模、寄宿制等學校傾斜,對村小、教學點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調配編制。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崗位設置總量內,根據學校教師人員結構、教育教學改革需要等情況,編制各學校崗位設置方案,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各地教師自然減員指標要確保用于新增教師,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長期聘用代課教師,對工勤崗位和輔助崗位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對學科結構性缺員或教師因重病、生育、脫產培訓等短期缺員嚴重,隨遷子女激增造成編制緊缺等問題,通過市和轄市區內部統籌調劑教職工編制、清理回收編制優先保障義務教育。對于仍存在教師結構性缺員矛盾突出的地區,可通過崗位購買服務的辦法招錄聘用教師,實行合同管理,建立相應的工資保障制度,其工資收入不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調劑編制、清理回收編制由轄市、區編辦牽頭落實,按崗位購買服務由轄市、區財政會同教育、編辦、人社等部門落實,同級政府加強統籌。(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12.均衡配置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建立多層次的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健全符合專業和崗位特點的教師招聘辦法。進一步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加大教師交流輪崗力度,提升教師交流質量。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常態化、制度化、公開化,完善骨干教師定期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和公示制度。區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應大體相當,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城區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經歷。統籌優化鄉村教師配置,建好一批鄉村骨干教師培育站,開展優秀教師城鄉牽手行動,探索培養小學全科鄉村教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編辦)
  13.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各地要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并向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農村學校教師傾斜,使農村學校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高于同職級城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落實鄉鎮工作人員補貼政策,適當提高村小、教學點教師的補貼發放標準,具體實施范圍及標準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并確保落實到位。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教學、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不同特點實施分類考核,優化績效考核辦法,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提高課時工作量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權重,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尤其是班主任傾斜。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其中,工資收入保障由各地財政部門牽頭落實,績效考核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各學校落實。(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委會)
  14.增強教師業務能力。加強教師教育,強化實習實踐環節和教學能力訓練。實施鄉村教師素質提升工程,規范有序開展專任教師培訓,完善分層分類培訓體系,建立教師培訓檔案,實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學時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五級階梯優秀教師評選、常州市名教師工作室成員選拔、職稱評審等向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傾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5.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堅持教育家辦學理念,實施定期輪訓制度,加大境外研修力度,引導校長端正辦學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治校能力。依據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試行)》,積極探索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職級制,進一步健全校長選聘制度和后備人才培養選拔機制。建立名校長培養基地,重點向農村學校傾斜,培養一批“常州市鄉村教育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
  (五)進一步落實素質教育相關措施
  16.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立德樹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到教育教學全過程,提升學生核心素養。以學生發展為本,改革課程實施方式,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創新的良好成長環境。出臺《常州市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建好用好課程基地、城市鄉村學校少年宮、校外綜合實踐基地。關注職業素養培育,推進研學旅行,促進書本知識與生活經驗的深度融合。深入開展生命教育、公民教育、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科技教育、環保教育等專題教育。(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科協)
  17.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落實國家課程標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的規定,不拔高教學要求,不加快教學進度,考試內容不超出課程標準。做好教育部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工作,進一步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落實好《關于改進與加強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指導意見》(常教基〔2016〕15號),結合實際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工作。重視家庭教育,辦好家長學校,引導家長用正確的思想、方法、行動教育培養孩子。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建立教育、市場監督、公安、民政、人社、物價、稅務、文化、體育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管理屬地內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暢通舉報監督渠道。各地統一部署專項執法行動,市場監督部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審批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堅決依法取締非法辦學機構。堅決杜絕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的關聯。(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體育局、市文廣新局、市工商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政府教育督導辦)
  18.加強體育和藝術教育。按照要求開齊上好音樂、體育、美術等課程,配備滿足課程實施需求的教育資源,尤其要為學校配足健身器材、體育器材。創新課外體育活動載體方式,定期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保證學生每天在校鍛煉一小時。制定《常州市中小學推進美育教育實施意見》,培養學生審美素養。每個學生至少掌握2項體育運動技能和1項藝術特長。開展體育、藝術類特色學校創建,力爭每個學校都有一個以上的特色項目。(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
  19.整體提升學校教育質量。落實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提高學校管理標準化水平。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學校主動發展的指導意見》(常教發〔2016〕7號),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啟動新一輪學校主動發展工作。實施中小學課程基地建設項目,推進前瞻性教學改革項目研究。到2020年,全市建成100所義務教育“新優質學校”。各地要在落實教師交流輪崗等制度的基礎上,統籌本地區教科研力量,采取定點定人聯系掛鉤等辦法,幫助薄弱學校提升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加強考核區域內、跨地區學校結對幫扶、托管、集團化辦學工作,鼓勵名校長到薄弱學校任職,共享優質教育資源。(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六)切實加強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義務教育工作
  20.強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流入地政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研判,統籌解決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師編制、財政經費等。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到2020年,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吸納率達92%。要嚴格規范民工子弟簡易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行為,對不符合辦學標準的堅決予以取締。各地各校要保證隨遷子女同等享受免費和資助政策,不得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隨遷子女較多的地區,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編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物價局)
  21.關愛保護留守兒童。落實轄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建立翔實完備的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實行一人一檔、動態管理。提高鄉鎮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支持經批準的學校和社會機構為留守兒童提供學習輔導。學校要加強與家長、受委托監護人的溝通交流,提供電話、視頻通話等工具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支持適齡兒童隨同已取得居住證的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婦聯)
  (七)全力保障校園和學生安全
  22.重視校園及其周邊安全管理。健全義務教育學校安全保障體系和運行機制,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制度。把學校門口和周邊作為排查整治的重點,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聯動、校園監控與緊急報警機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嚴格落實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校涉生違法犯罪。由各轄市、區政府負責,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綜治、公安等部門組織大排查,實行常態化管理。加強學校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提檔升級和“明廚亮灶”建設。到2020年,A級學校食堂比率達80%,“明廚亮灶”實施率達90%以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23.嚴格校車安全管理。各轄市、區要加強統籌協調,針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突出問題,大力發展鎮村公交和專用校車服務,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加快配備標準校車,創新標準校車運營機制,切實保障校車正常運營。鼓勵結合實際整合資源,多渠道并舉,創新校車服務模式。加大力度打擊違法接送學生車輛,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轄市、區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物價局)
  24.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普遍開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溝通,及早發現欺凌和暴力事件苗頭。依法依規處置欺凌和暴力事件,強化教育懲戒作用,科學有效地實施追蹤輔導。(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團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轄市、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將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二)加快推進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實化重點目標任務,明確每一項重點任務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按照時序進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見效。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指導,深入轄市區和學校,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對重點難點問題與各地專題研究、聯動解決。
  (三(san))加大考評督(du)查(cha)。市(shi)(shi)政府將(jiang)推進(jin)義(yi)務教育城鄉一體化促進(jin)優質均衡工作納(na)入轄市(shi)(shi)區年(nian)度(du)考核內(nei)容。市(shi)(shi)政府教育督(du)委會要(yao)組織開(kai)展縣域內(nei)城鄉義(yi)務教育一體化改革(ge)發(fa)展主要(yao)措施落實(shi)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du)導檢查(chaဣ),完善督(du)導檢查(cha)結(jie)果公告制(zhi)度(du)和限(xia🥃n)期整改制(zhi)度(du),強化督(du)導結(jie)果運用。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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